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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23-9-5 15:36| 查看: 306| 评论: 0|来自: 河南省平顶山市司法局

摘要: 7月10日,河南省平顶山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学习第二次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平顶山市司法局作汇报解读。2023年3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

710日,河南省平顶山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学习第二次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平顶山市司法局作汇报解读。

20233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扩大了设区的市、自治州的立法权限,将环境保护修改为生态文明建设,增加规定基层治理

会议主要学习了立法法第二次修正内容,立法法关于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规定,立法法关于适用与备案审查的规定等内容。会议要求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坚持务实管用,提高立法质效,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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