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一大早,一面上写“秉公执法护知产 倾力调解化纠纷”14个大字,来自江苏苏州某企业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一并送到河南省漯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诚挚感谢他们前不久就专利纠纷案件快速调解成功。 原来,3月30日,漯河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江苏苏州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请求,称某电商平台12家网店销售的移动式砌筑平台疑似侵犯其外观专利,请求漯河市市场监管局给予处理。 跨区域群体性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谈何容易!接到这一请求,漯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联合市知识产权快维中心立即对案情进行调查和研判,在查阅案件资料的基础上迅速走访12位当事人,现场沟通并悉心向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在了解到双方都有调解的意愿后,执法人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金额是决定调解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每起纠纷我们都会根据涉案产品销售量、请求人请求的赔偿金额以及被请求人实际情况等多方面进行考虑,以公正、客观的立场和双方谈判对接,从专业角度出发给双方一个综合性参考意见。”漯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负责人刘锴介绍说。 为快速化解纠纷,漯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邀请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官参与到案件调解。调解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将道理和法规双重结合,厘清道理释明法理,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则从以往知识产权案件判决结果和诉讼流程方面为被请求人普及行政调解的优势,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降低影响的共识,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使纠纷得到高效便捷妥善处置。而这一案件从立案到成功调解用时仅1天,既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又提高了维权效率,企业对调解结果和速度十分满意。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一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既要彰显执法‘力度’,又要让当事人感受到执法‘温度’。”漯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局长郭东升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结合知识产权纠纷特点,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审判有效衔接,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率和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漯河市“创新之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杨昆龙 郭勇睿 通讯员 梁甜甜) |